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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明安教授接受《检察日报》采访

2010年11月16日03:26  正义网-检察日报

近日,《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发布,为在新形势下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29条具体意见。此次发布的《意见》有何亮点?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会产生怎样的作用?记者就此话题采访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

没有法治政府建设,就不能确保社会成功转型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国内外环境更为复杂,部分地区和一些领域社会矛盾有所增加,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易发多发,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比较突出,这正是《意见》出台的大背景。

姜明安分析说,我国经济发展方式正在经历由量到质的转型,经济结构正在进行由过去的制造业到信息产业的调整;社会发展由过去单纯重视经济建设和GDP,转到重视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在政治方面则表现为强调基层民主、党内民主,十七大提出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他认为,经济、政治、社会等领域正在发生着的这些变化标志着我国社会进入新的转型时期。

“要保障转型成功,必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姜明安说,“否则,转型会转错方向,或者会转出问题。”

新形势下,解决腐败和滥用权力等问题离不开法治。近年来,各地尝试推出一些反腐新举措,但有些措施推进并不顺利,如官员财产申报等,尚未取得预期的效果。对此,姜明安表示:“如果不纳入法治轨道,去进行制度探索和尝试的话,腐败问题永远都解决不了。”

当前社会矛盾的解决同样呼唤法治政府建设。近年出现的一些群体性事件,暴露出一些领导干部还是按照“人治”的办法来化解社会矛盾。“能够压就压,压不了就给当事人好处,花钱买平安,而不是寻求用法治的规则和法定的程序来解决问题。”姜明安表示,这种“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做法备受诟病,“靠领导干部批示来解决问题不是个办法,因为它治标不治本,往往是这里按下来,那里矛盾又起来了。”

“这些问题的解决不是说可以‘慢慢来’的,而是具有极高的迫切性。”姜明安指出,这使得新形势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

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最重要

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10年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现在,距离这个目标时间已经过半。虽然在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防治腐败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离民众和微观经济主体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为此,《意见》加大《纲要》的贯彻力度,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7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并对《纲要》中已规定了措施但不够明确的,作了明确和细化;已规定了原则要求但没有明确措施的,作了补充规定;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措施,作了增加规定。

姜明安举例说,《纲要》提出的一个目标是转变政府职能,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当时只提了16个字的要求: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意见》则把这16个字具体化了,提出行政立法或者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反映人民意愿。姜明安指出,《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推进《纲要》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解决建设法治政府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利于促进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有效实现。

“《意见》规定的七项任务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最重要,它决定了《意见》规定的其他几项任务能否完成。”姜明安认为,“一个领导干部有了法律意识、法治思维,才会去进行科学民主决策,才能公正文明执法,才可能推行政务公开。”他同时指出,权力制约、以人为本、公平正义、正当程序和诚实守信,则是领导干部法律意识的丰富内涵。

“五大亮点”闪耀《意见》全文

“《意见》要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这个是新提法。”姜明安表示,法律手段过去提过,但没有强调,“尤其是法治思维则是新提出来的,这是亮点。”

《意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这也是一大亮点。姜明安表示,过去也讲过这些措施,但是没有讲是“必经程序”。这些“必经程序”要求政府作决策必须有公众参与,召开听证会、网上发布、公众参与讨论等,从而杜绝行政决策“三拍”现象(拍脑袋、拍胸部、拍屁股)。《意见》要求,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意见》规定:“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姜明安对此给予了高度评价:“以前主要是事后评估,现在讲究事前风险评估,这是一个很大的改变。”

姜明安还指出,《意见》中特别强调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制度的统一。“体制解决的是上下左右关系的问题;机制主要解决的是管理方式问题,比如它怎么发挥作用,怎么作用于社会;制度则解决的是整个运作规则或者程序的问题。这是首次在一个文件中把这三个内容作为统一的东西来强调。”

《意见》规定通过调解、复议和诉讼等方式来解决社会矛盾,特别强调了矛盾解决的法治渠道。姜明安认为,《意见》把调解、复议、诉讼结合起来,形成社会矛盾解决的多元化渠道,这无疑是一大亮点。

高度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则是《意见》的又一亮点。记者注意到,《意见》对这个方面的内容着墨很多,包括对领导干部进行培训、考核、测试,特别提出“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它是一个指挥棒,将来,重视法治、依法办事的人会被提拔重用,而不再是那些热衷于搞‘形象工程’、搞GDP的干部。”姜明安说,“如此,领导干部就会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姜明安认为,仅仅把《意见》看做是解决当今热点问题的应对之策是不够全面的。“《意见》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运用法治思维、文明执法等,这些既是治标之策,也是治本之策。认真落实《意见》,有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姜明安最后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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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汨罗市人,198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人文社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重点研究基地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代表和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     姜明安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是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和宪法,先后出版专著、合著、译著、教材、工具书等60余部,发表论文、译文100多篇,主要代表作有《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等。 姜明安教授自1984年起即参加中国行政法重要法律、法规试拟稿的草拟。曾参与的主要立法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行政诉讼法》等;曾参与咨询、论证的重要立法有《行政监察法》等30多部。从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为有突出贡献专家颁发的政府津贴。 姜明安教授的主要学术思想、论文、言论见www.public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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